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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8, 2025

全球碳稅徵收狀況

全球碳稅徵收狀況 歐洲  歐盟:於2019年12月提出《歐洲綠色新政》,領域涵蓋能源、經濟、建築、運輸、農業、生態、環境等。透過動員法律、財稅、政策和市場,從根本上實現政策的全面轉型。同時推動《歐盟排放交易體系》、《歐洲氣候法》、《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和《55套案》。目標在2030將溫排相較1990年減少55%,並在2050年完成淨零。  德國:《再生能源法2023》、《氣候行動法》、《歐盟排放交易體系》、《國家氫能策略》和《碳差異契約》。對導入氣候中和之企業進行補貼,也針對國家各部門的溫室氣體減量,另建立綠色氫市場從而施行相應的創新與投資。預估在2030將溫排相較1990年減少65%,並在2050年達成淨零。  荷蘭:目前採取《禁止煤炭發電法》、《歐盟排放交易體系》、《氣候法》及《國家氣候協定》。針對電力、製造業、交通、農業及建築環境分別制定氣候中和目標。計畫將再生能源(如: 風力、太陽能、氫能源、熱能)發電擴大至84TWh並禁止使用燃煤電廠。目標在2030將溫排相較1990年減少49%,並在2050實現歐盟氣候中和。  英國:現階段實施《工業脫碳策略》、《能源白皮書》、《北海過渡協議》、《淨零策略》、《歐盟排放交易體系》和《運輸脫碳策略》。旨在綠化其能源系統,不將碳排推向國外並轉採用低碳燃料,提高工業部門效率同時對碳進行捕獲和儲存。預計在2030將溫排相較1990年減少68%,並在2050年完成淨零。  比利時:依據《國家能源氣候計畫2021—2030》立定永續能源系統過渡時期應遵循的指導方針,包含能源效率、再生能源、靈活性、資金和治理等面向。另採《比利時2050氣候策略》《歐盟排放交易體系》及《碳定價》。目標在2030將溫排相較2005年減少35%,並在2050達成碳中和。  義大利:目前已採《氣候法》、《國家復甦和韌性計畫》和《國家永續發展策略》。透過生態及能源轉型提高建築效率,並持續發展永續交通。例如設置電網電纜以配送再生能源及運輸天然氣。預計在2030將溫排相較2005年減少33%,並在2050達成歐盟氣候中和。  西班牙:透過《氣候變遷和能源轉型法案》、《歐盟排放交易體系》及《2021—2030國家能源和氣候計畫》可知現階段包括運輸、建築和工業在內,旨在提升所有產業效率並減少消費,拉高低碳運輸的比重。目標在2030將溫排相較1990年減少23%,並在2050實現氣候中和。  法國:目前採取《「法國2030」投資計畫》、《氣候與復原方法》、《法國復甦計畫》、《國家低碳策略》及《歐盟排放交易體系》。溫室氣體減量目標和相關推動措施涵蓋運輸、建築、工業、農業、能源及廢棄物管理等部門。預估在2030將溫排相較1990年減少40%,並在2050實現氣候中和。  俄羅斯:目前採取《2050社會經濟發展策略》、《2030能源策略》、《國家低碳策略》及《2030電動交通發展相關計畫》、《2035新能源政策》和《溫室氣體排放監管與相關法律》。預計在2030將溫排水平限制在1990年的70%,並在2050年完成淨零。  波蘭:於2019提出《國家能源與氣候計畫》,預計在10年內解決空氣品質問題、支持再生能源並提高其效率、促進能源結構多元化等。另採取《2040波蘭能源政策》和《國家復甦計畫》,旨在提升社會經濟韌性,同時投資綠色能源並鼓勵智慧交通。目標2030年非排放交易體系部門的溫排相較2005減少7%,並在2050實現碳中和。  瑞士:目前採取《全球甲烷承諾》、《2050能源策略》、《二氧化碳法案》及《2050長期氣候策略》。針對再生能源系統推動重組及裝設,如:太陽能、風力、生質能、水力、地熱發電等,旨在提高能源效率,搭配投資獎勵措施一同實施。預計在2030前減少溫排50%,並在2050年達成淨零。  瑞典:目前採取《2017氣候法案》、《2016能源協議》、《2019年1月協議》及《歐盟排放交易體系》。國內現階段引入碳捕獲和儲存技術,同時也徵收碳稅、燃料能源稅和電力能源稅。目標2030前運輸部門的溫排相較2010年減少70%,直至2045時與1990年相比溫排減少85%,完成淨零。  匈牙利:於2020年1月通過《國家能源及氣候計畫》,致力於發展太陽能、風能、水能等可再生能源,並計畫在未來增加相關裝機容量。另配有《國家氫能策略》鼓勵人民在交通工具上選擇氫能公車和氫燃料電池車輛項目,並對公共汽車運營商進行補貼等財政支持。目標2030前減少7%溫排,並在2050年實現氣候中和。  奧地利:於2022/1/1生效《可再生能源擴張法案》,旨在促進能源轉型之重要法規。同時採用《環境影響評估法修正案》、《奧國國家氫能策略》,以國產綠電生產綠色氫氣,進而替代石化天然氣。預計在2030年全國100%之電力來自再生電力,並在2040年實現淨零。  捷克:根據《歐盟2018共同努力條例》可知政府針對道路運輸、建築物供暖、農業、小型工業裝置和廢棄物管理設定了國家減排目標。另配有《2050年邁向有競爭力的低碳路線經濟圖》作為輔助。關於能源管理則透過擴大法案審計或實施管理的義務要求企業須遵守《2012—2020國家環境政策》。預計在2030時減少14%的溫排,並在2050年完成歐盟氣候中和。  丹麥:於2019/12/6通過《氣候行動計畫》,並於兩年後發表《能源島計畫》,旨在建造風力發電承載量上看10GW的全球首座人工能源島。另搭配《永續航空發展計畫》,目標2025時境內可擁有一條100%綠色的商業航線。預計在2030時減少70%的溫排,並在2050年實現淨零。  芬蘭:目前採取《氣候行動計畫》、《中期氣候變遷政策計畫》、《2030年國家能源和氣候策略》和《適應計畫》,透過稅收減免及燃料改革對能源進行管理。預估在2030時實現碳中和,並在2050年相較1990溫排減少80%。  斯洛伐克:自2021年8月實施《促進環保道路運輸車輛法案》,強制中央機構及地方政府在租賃或採購上使用一定比例之環保車輛。同時輔以《國家氫能策略》和《展望2050年斯洛伐克低碳發展策略2030》。推動環境法並擬定監管政策,促進再生能源及生物可分解廢棄物回收,並預估在2030年減少40%以上的溫排,於2050實現氣候中和。  立陶宛:目前採取《立陶宛氣候政策》、《地球溫暖化對策推進法》、《2018年國家能源讀獨立策略更新》和《替代燃料法》。目標2030年再生能源占總消費45%,同時促進年度車隊採購50%以上為電動車,對於歐盟ETS未涵蓋範圍溫室氣體相較2005年減少9%,並於2050實現淨零。  亞洲  日本:目前已採《再生能源相關法案》、《地球溫暖化對策推進法》、《脫碳基礎設施倡議》、《綠色成長策略》、《東京證交所碳權交易市場》和《東京碳交易管制計畫》。目標在2030時溫排相較2013年減少46%,待2035年提高再生能源供電達100%,實現零碳電力,並於2050完成淨零。  新加坡:於2019實施《新加坡碳稅》,適用所有溫室氣體年排放量為2.5萬噸 CO2e或以上之設施。根據《2030年新加坡綠色發展藍圖》可知降低垃圾及民生用水量,擴大太陽能與儲能設備安裝及進口潔淨能源。預估在2030年達成80%建築綠化,公車和計程車車隊一半以上電氣化,同時達到峰值溫排量(6500萬噸/ […]
November 28, 2024

在各國外派人員個人所得稅QA

AE_在杜拜外派人員個人所得稅QAAU_在澳洲外派人員個人所得稅QABD_在孟加拉外派人員個人所得稅QACA_在加拿大外派人員個人所得稅QACN_在中國外派人員個人所得稅QADE_在德國外派人員個人所得稅QAES_在西班牙外派人員個人所得稅QAFR_在法國外派人員個人所得稅QAID_在印度尼西亞外派人員個人所得稅QAIN_在印度外派人員個人所得稅QAIT_在義大利外派人員個人所得稅QAJP_在日本外派人員個人所得稅QAKR_在韓國外派人員個人所得稅QAMX_在墨西哥外派人員個人所得稅QAMY_在馬來西亞外派人員個人所得稅QANL_在荷蘭外派人員個人所得稅QAPH_在菲律賓外派人員個人所得稅QASG_在新加坡外派人員個人所得稅QARO_在羅馬尼亞外派人員個人所得稅QATH_在泰國外派人員個人所得稅QATW_在台灣外派人員個人所得稅QAUK_在英國外派人員個人所得稅QAUS_在美國外派人員個人所得稅QAVN_在越南外派人員個人所得稅QA 各國外派人員個人所得稅QA **請注意下列事項:以上內容為永輝研發及教育中心 (簡稱:永輝RD)於2025年1月摘要。隨著時間推移,法規會發生變化,不同情況會有不同的選擇。在選擇選項之前,請與我們聯系或諮詢您信任的專業人士。**徵求內容監督者如您發現上述網頁內容,需要增添,更正或修改,請通知我們,如經採用將奉上薄酬USD50表達感謝。而且您將在永輝RD 人才庫列名,有機會成為RD兼職及合作夥伴。歡迎電郵: de.tax.rd.tc@evershinecpa.com 接洽我們:電郵: headquarter@evershinecpa.comor臺灣永輝協同網路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EvershineBPO.tpe臺北市長春路378號6F 靠近長春路與復興北路交叉口捷運文湖線與松山線交口 南京復興站,兄弟大飯店附近陳中成 總經理 in 台+中+英;專利師;企管碩士+企管博士Mobile: +886-933920199   in Taiwan; Mobile: +86-139-1048-6278   in ChinaTEL: +886-2-27170515 E100   ; Wechat id:evershiinecpa; Line Id: […]
May 29, 2024

各國外資子公司解散清算程序

AE_AU_澳洲外資子公司解散清算程序BD_CA_DE_德國外資子公司解散清算程序ES_FR_法國外資子公司解散清算程序ID_印尼外資子公司解散清算程序IN_印度外資子公司解散清算程序IT_JP_日本外資子公司解散清算程序KR_MA_馬來西亞外資公司撤資與解散相關問答集MX_NL_荷蘭外資子公司解散清算程序PH_SG_RO_TH_TW_外資在台灣分支機構註銷和清算的程序和要求UK_US_VN_
March 26, 2024

歐亞專利-續展專利年費繳交作業操作手冊

歐亞專利續展專利年費繳交作業問答集問:在歐亞專利專利核准後多久要開始繳續展專利年費?每年續展專利年費的到期日定義為何?到期日前多少天可以開始繳?如過了到期日沒有繳,還有多久期間可以補繳,補繳要繳多少滯納金?多久沒繳,專利會失效?歐亞專利專利續展年費規定的網頁? 答:在歐亞專利核准後,自申請日起開始計算專利年費。因此,在專利核准後的第一年也要繳納專利年費。每年續展專利年費的到期日為專利申請日的同一天。例如,如果專利申請日為 2023 年 3 月 23 日,那麼每年的專利年費到期日為 3 月 23 日。專利年費可以在到期日前六個月開始繳納。例如,如果專利年費到期日為 2024 年 3 月 23 日,那麼從 2023 年 9 月 23 日起就可以開始繳納專利年費。如果過了專利年費到期日,還可以在六個月的寬限期內補繳。補繳的專利年費將加收10%的滯納金。如果在專利年費到期日後六個月的寬限期內仍未繳納專利年費,那麼該專利將失效。歐亞專利續展年費的規定可以在歐亞專利組織官網上找到,網址為:https://www.eapo.org/en/。以下是歐亞專利續展年費的具體規定: 年份 年費 […]
February 21,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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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19, 2024

台灣公司在波蘭以非居民(Non-Resident)身份運營稅務(VAT &CIT)法規問答

波蘭申請納稅人編號(Tax Payer ID),PL 開頭的歐盟VAT 證號,網上註冊OSS (One stop Shop) 及IOSS (Import One stop Shop),申請歐盟海關EORI證號,代理申報VAT,代收代付VAT稅款。 Email:tw2ww@evershinecpa.com或Taiwan Time Zone:聯絡人: 林幸穗 Anny Lin 協理手機:+886-937-606-272 skype: annylin8008wechat: annylin8008電話:+886-2-2717-0515 分機:110 NRC-PL-010:台灣公司透過在波蘭店商平台賣東西到波蘭當地,一定要以台灣公司非居民Non-Resident身份來申請VAT證號嗎? 答:假如每筆交易低於歐元150,且在波蘭年銷售額不高於歐元10,000,其營業稅可安排由在波蘭店商平台業者,代收代繳。反之,假如每筆交易高於歐元150,或在波蘭年銷售額高於歐元10,000,任何一個條件成立的話,則必需以台灣公司非居民Non-Resident身份來申請VAT證號,自行開立VAT繳交。 […]
December 26, 2023

各國-客戶使用母公司ERP薪資模組服務流程

1.客戶使用母公司ERP系統,如SAP, Oracle, Tiptop, QAD ,D365等。2.將轉資料至永輝自購各國會計師最常用的軟體: Misa, 彌生, Lexware, Dativ, Xero, Express, Gusto, Quickbooks 等。3.方便與在地國薪資服務業者同步交換資料,確保服務品質。 HR-ww-010 各國-客戶使用母公司ERP薪資模組服務流程 HR-ww-020 各國-客戶使用母公司ERP薪資模組服務流程為何? 答:Step1如上圖 B : 接收,如上圖 A : 客戶ERP薪資模組資料,包括基本薪資,薪資毛額,請假,加班,考勤等 Step2如上圖 […]
December 22, 2023

台灣自營電商平台在歐洲VAT 實際案例QA

台灣自營電商平臺在歐盟27國只能申請一個EORI,到其他歐盟國家時,不用再申請。在歐盟每個國家,如(1)每筆銷售金額>150歐元,(2)在該國有庫存,或者(3)在該國銷售超過閾值10,000歐元,就必須在該國註冊一個VAT號碼。歐盟境外公司(如台灣公司),銷售至歐盟,除非銷售金額VAT>9.2 & BNA >VAT>13.3 dated at 20231215 非居民VAT相關服務–不在海外設立公司方案 *永輝為亞馬遜賣家服務商-日本*只要申請EORI及VAT證號,就可賣到歐盟各國?*英國非居民公司(NETP)VAT相關服務*德國非居民公司(Non-Resident)VAT相關服務*法國非居民公司(Non-Resident)VAT相關服務*荷蘭非居民公司(Non-Resident)VAT相關服務*非居民加拿大GST/HST相關服務*非居民澳洲GST相關服務 接洽我們: 電郵: headquarter@evershinecpa.comor臺灣永輝協同網路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EvershineBPO.tpe臺北市長春路378號6F 靠近長春路與復興北路交叉口捷運文湖線與松山線交口 南京復興站,兄弟大飯店附近陳中成 總經理 in 台+中+英;專利師;企管碩士+企管博士Mobile: +886-933920199 in Taiwan; Mobile: +86-139-1048-6278 in ChinaTEL: +886-2-27170515 E100 […]
December 21, 2023

各國醫療器材登記法規問答集

台灣醫療器材登記法規問答集 中國醫療器材登記法規問答集 美國醫療器材登記法規問答集 日本醫療器材登記法規問答集 韓國醫療器材登記法規問答集 越南醫療器材登記法規問答集 泰國醫療器材登記法規問答集 新加坡醫療器材登記法規問答集 馬來西亞醫療器材登記法規問答集 印尼醫療器材登記法規問答集 菲律賓醫療器材登記法規問答集 澳洲醫療器材登記法規問答集 孟加拉醫療器材登記法規問答集 印度醫療器材登記法規問答集 杜拜醫療器材登記法規問答集 德國醫療器材登記法規問答集 法國醫療器材登記法規問答集 英國醫療器材登記法規問答集 荷蘭醫療器材登記法規問答集 西班牙醫療器材登記法規問答集 義大利醫療器材登記法規問答集 羅馬尼亞醫療器材登記法規問答集 加拿大醫療器材登記法規問答集 接洽我們:電郵: headquarter@evershinecpa.comor電話:臺灣永輝協同網路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EvershineBPO.tpe臺北市長春路378號6F 靠近長春路與復興北路交叉口捷運文湖線與松山線交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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